丛林网络广告联盟协议

 

一、合作协议的确认和接纳
丛林网络广告联盟(ad.shucong.com)所提供的合作项目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丛林网络广告联盟所有。您通过完成注册程序并点击选择我已阅读并同意《丛林网络广告联盟协议》,表示您与丛林网络广告联盟网站签订本合作协议(下称本合作协议)并接受所有相关条款的约束,以及表示您成为丛林网络广告联盟的成员(联盟成员)。

二、 合作内容及费用说明
丛林网络广告联盟成员注册成功后,即可登录系统,获得相关产品信息。联盟成员在其所拥有的自媒体平台等渠道推广从系统中获得的产品后,该渠道的访问者可以获得丛林网络广告联盟提供的产品及/或相关服务。
丛林广告联盟统计带有联盟成员特征代码的产品收益,并按此收益向丛林网络广告联盟成员支付相应合作费用。其收益模式及分成比例请咨询客服,合作费用支付以丛林网络广告联盟(ad.shucong.com)网站上发布的标准为准,除非丛林网络广告联盟与联盟成员间有另行约定。丛林网络广告联盟有权根据联盟策略随时更改产品的收益模式、分成比例及结算策略,您在此同意始终遵守。

关于违规及作弊
加丛林网络广告联盟的成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合作协议并维护联盟利益,不得夸大或虚假承诺丛林网络广告联盟和广告主所能提供的服务,如发现任何违规作弊损害丛林网络广告联盟形象和利益的行为或利用丛林网络广告联盟进一步侵蚀广告主利益或形象的行为,丛林网络广告联盟将清空佣金并取消其联盟成员资格,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联盟成员的注册规则
1.
联盟成员的用户名的管理:
A
、联盟成员的用户名的注册及使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
B
、联盟成员的用户名不得含有任何威胁、恐吓、漫骂、庸俗、亵渎、色情、淫秽、非法、攻击性、伤害性、骚扰性、诽谤性、辱骂性的或其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C
、联盟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盗用、冒充他人用户名;
D
、如联盟成员违反上述规定,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丛林网络广告联盟有权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相关合法权益。
2.
联盟成员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您一旦注册成功并经丛林网络广告联盟审核通过,成为丛林网络广告联盟的合法成员,将得到一个密码和用户名。联盟成员将对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且联盟成员对以其用户名在丛林网络广告联盟进行的所有行为承担全部责任。联盟成员必须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谨防被盗或泄露;如因保管不善导致帐号和密码被盗或泄露,联盟成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如果联盟成员在发现有任何非法使用联盟成员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可以立即通告丛林网络广告联盟以协助处理。
3.
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并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真实的联盟成员资料将作为丛林网络广告联盟提供服务的依据和联盟成员获得法律保障的前提。若联盟成员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丛林网络广告联盟保留停止向该联盟成员付费的权利,因虚假资料造成的任何损失,与丛林网络广告联盟无关,丛林网络广告联盟不负任何责任。

四、 隐私保护政策
每当联盟成员提供给丛林广告联盟个人信息时,丛林网络广告联盟会采取合理的步骤保护联盟成员的个人信息,丛林广告联盟也会采取合理的安全手段保护已存储的个人信息。由于网上技术发展的突飞猛进,丛林网络广告联盟会随时更新丛林网络广告联盟的信息保密制度,除非以下三种情况外,丛林网络广告联盟不会在未经合法联盟成员授权时,公开、编辑或透露联盟成员资料及其它保存在丛林网络广告联盟中的保密性内容:
1)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要求;
2)
有关权力机关要求;
3)
联盟成员授权(包括,如果联盟成员要求丛林网络广告联盟提供特定服务时,丛林网络广告联盟则需要把联盟成员的姓名和地址提供给与此相关联的第三方如邮政服务单位)。

五、 暂停与终止合作
丛林网络广告联盟将根据联盟成员合作效果保留暂停或终止合作的权利。
任何经丛林网络广告联盟确认已违反了合作协议的联盟成员,丛林网络广告联盟有权决定是否给予其暂停或终止合作的处理,对屡犯者将立即给予暂停合作或终止合作的处理。
丛林网络广告联盟保留其单方暂停或终止本合作协议的权利。但若丛林网络广告联盟单方决定终止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通知做出的形式依据本合作协议第八条的规定。

六、 风险分担
丛林网络广告联盟将不承担由于联盟成员自身过错、技术或自媒体平台规则改变等其它不可控原因给联盟成员造成的损失。

七.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电脑病毒、黑客攻击、不可控制的ChinaNet骨干网故障、传输网故障或特定第三方的网络故障、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故障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联盟成员利益受到损失,丛林网络广告联盟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 通知
所有发给联盟成员的通知都将通过网站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传送。协议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知都会以此形式进行。

九、 协议条款和资费标准的修改
丛林网络广告联盟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合作协议条款的内容和合作资费标准,且该修改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侵害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为必要前提。丛林网络广告联盟合作协议条款一旦发生变动,丛林网络广告联盟将在网页上公布修改内容。修改后的合作协议一旦在网页上公布即有效代替原来的合作协议。您可随时造访ad.shucong.com查阅最新版合作协议。联盟成员若不同意合作协议改动的内容,可以主动退出丛林网络广告联盟;若丛林网络广告联盟没有收到联盟成员书面通知,明确表示其退出丛林网络广告联盟的,则视为该联盟成员选择继续享用丛林网络广告联盟服务,已接受该协议条款的变动并受变动后协议条款的约束。

十、 法律适用
本合作协议条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联盟成员和丛林网络广告联盟一致同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当本合作协议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或重新修订,而其它条款则依旧对丛林网络广告联盟及联盟成员产生法律效力。

十一、 争议解决
与本合作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友好解决;如协商未果,应将争议提交第三方机构会进行仲裁,该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二、丛林网络广告联盟欢迎联盟成员对网站服务条款给予评论或提出质疑。
丛林网络广告联盟将根据网站发展的需求和技术的发展不断完善本合作协议。请将与本合作协议有关的所有评论或疑问发往zhizhi93329@163.com
警告: 
对任何违反国家法律和丛林网络广告联盟网站相应管理规定且侵害了丛林网络广告联盟网站合法权益的行为,丛林网络广告联盟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